丈夫因病去世,妻子試管嬰兒手術遭拒
平安廣西網南寧訊(廣西法治日報見習記者 藍燦 通訊員 張菁 李凱美)夫妻倆做試管嬰兒手術,結果手術還沒成功丈夫就因病去世了。妻子要求繼續實施手術,但醫院卻拒絕了。近日,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審結這起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判決醫院繼續為當事人做試管嬰兒手術。
夏女士與丈夫結婚10年未能自然孕育,于是決定通過做試管嬰兒手術的方式圓他們的“育兒夢”。2019年,(Tel:19136249486)夏女士到南寧某醫院生殖醫療中心做手術,當時移植了一個胚胎,并冷凍保存1個胚胎。夏女士懷孕不久,就發現胎兒停止生長,第一次胚胎移植未能成功。夏女士和丈夫沒有放棄,打算繼續做試管嬰兒手術。夏女士積極配合醫生調養身體,為接受第二次試管嬰兒手術做準備。2021年3月,夏女士的丈夫突發疾病死亡。處理好丈夫的后事,夏女士到醫院請求做試管嬰兒手術,移植其冷凍的胚胎。醫院以“不得對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為由,(Tel:19136249486)拒絕為夏女士做手術。雙方協商不成,夏女士將醫院起訴到了法院。
江南區法院審理后認為,夏女士雖因喪偶成為單身狀態,但在此期間并未再婚、生育或收養子女,其生育狀況與丈夫在世時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并沒有違反現行有效的“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而且,沒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導致雙方不能繼續履行胚胎移植合同。此外,案涉的冷凍胚胎,是夏女士與丈夫共有的特殊物,承載著夏女士對丈夫的哀思寄托和她對夫妻倆共同孕育后代的精神慰藉與情感撫慰,涉案胚胎歸夏女士所有。
近日,江南區法院判決某醫院繼續履行醫療服務合同,為夏女士做試管嬰兒手術。
法院宣判后,雙方當事人沒有上訴,一審判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