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臺試管嬰兒條件新規:準生證可改書面承若書
根據數據統計我國從2000年起不孕不育人數一直在增長,很多不孕夫妻除了常規的治療方法外還會選擇做試管嬰兒。夫妻在醫院通過實驗室讓卵子和精子結合形成胚胎,然后移植回女方的子宮內,使之在女方的子宮內著床妊娠,達到成功受孕。
試管嬰兒生育證
我國在試管嬰兒領域上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規要求,沒有達到試管嬰兒條件的夫妻醫院是無法進行試管嬰兒的。試管嬰兒條件主要包含:
試管嬰兒承認書
國家法律法規:不孕不育夫妻需要具備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和準生證等相關證明作為依據進行有效的登記才能做試管。
家庭經濟條件:試管嬰兒屬于尖端技術,相應的費用也會比較高,大約需要2-4萬元,如果單次胚胎移植不成功費用還會更高。
夫妻身體情況:男方的精子質量必須符合要求,女性的卵子合格且子宮具備正常的妊娠功能,否則試管的成功率也會受到影響。
根據國家出臺的新規夫妻到醫院做試管嬰兒不在需要準生證,可根據醫院的書面承認書就能夠進行試管嬰兒,大大的縮短了做試管嬰兒所需的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