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網絡販嬰”事件,一個嬰兒開價七八萬終被法律制裁!
繼“圓夢收養送養之家”通過網絡形式販賣嬰兒的案件之后,重慶警方近日也破獲一起拐賣兒童案件,據悉一個嬰兒開價七八萬,“中介”更是兩頭欺騙非法買賣嬰兒。
暗訪網絡販嬰:“中介”兩頭騙,一個嬰兒開價七萬
近日,重慶警方破獲一起拐賣兒童案件。經審訊,25歲的犯罪嫌疑人趙軍(化名)利用待產孕婦及“買家”之間的信息差,兩頭欺騙,涉嫌非法買賣嬰兒,并從中獲取利益。
犯罪嫌疑人趙軍
據打拐志愿者上官正義介紹,在買賣嬰兒的圈子里,孩子的價格一般用“補”(補償)來代替,比如“補7”,就表示孩子的價格是7萬元。如果買家要辦理出生證明的話,就需要多付幾萬塊錢。“中介”喜歡“人”和“證”都要買的買家,“這樣就可以賺得更多”。
經審訊,趙軍涉嫌以采取欺騙的方式,非法買賣嬰兒,并從中獲取利益。據樊勁松介紹,趙軍是云南昆明人,今年25歲。畢業后,趙軍曾在重慶等多地打工,例如給培訓學校招生。
專案組民警將趙軍抓獲
打工期間,趙軍發現有個別家長不想要孩子或者無條件撫養孩子,也有家長一直想抱養一個孩子。由此,趙軍萌生出了一個賺錢的想法。目前,警方已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趙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有網友表示:“一個嬰兒開價七八萬...網絡販嬰的產業鏈存在多年了……不止是販賣嬰兒,還有兒童,少年,其中女童更是可能入虎口……問題是,如何徹底打擊?感覺買家賣家人販子都應該重判!”
近幾年來通過網絡發生的買賣嬰兒事件不少,如圓夢收養送養之家以收養送養名義販賣嬰幼兒的案件,即7·03特大網絡販嬰案和“7·14”特大販嬰案等,這些違法行為多披公益外衣,為買賣兒童提供“一條龍服務”。
2014網絡販嬰案
而這一例例兒童拐賣的案例被告破,也昭告著網絡并不是法外之地,而拐賣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也是我國刑法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為。
據刑法第240條和第241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