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育兒假2023年新規定一覽,西安實施時間早已確定
根據陜西所推行的育兒假規定來看,只要是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養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累計十天的育兒假。而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其實這些規定早在2022年5月25日就開始實施了,并且屬于強制性規定,單位必須執行。
育兒假單位必須執行
2023年陜西育兒假主要就是給予嬰幼兒(0-3歲內)父母一定期限的帶薪假期,夫妻每年可享受10天,假期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另外,陜西省各地區的規定都不同,詳細如下:
1、西安市
在陜西西安市,明確了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自治組織都應當按《計生條例》的規定,給予符合條件的職工安排育兒假。
2、銅川市
按照陜西銅川市的《計生條例》來看,育兒假的工資按照正常出勤發放,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按照獎勵假、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支付育兒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銅川育兒假工資按照正常出勤發放
3、寶雞市
陜西寶雞市的育兒假請休通常按照周年計算,不可疊加,在同一計算年度內可以拆分請休。但原則上拆分不超過2次,另外育兒假是不計入職工帶薪年休假假期的。
4、咸陽市
根據陜西咸陽市相關規定,育兒假能否補休要根據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合理安排職工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需跨1個計算年度安排職工休假的,應與職工協商一致安排。
5、渭南市
陜西渭南市育兒假指的是工作日,不包含周末和節假日,參考當地規定,符合條件的夫妻,每年可享受10天而育兒假,不包含節假日并視為出勤,因此可以認為育兒假指的是工作日。
早在2022年5月25日陜西就開始實施了育兒假,但想要享受的話,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才行,一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若違反法律法規生育子女,例超生、未婚生育等,則無法享受。
陜西育兒假在2022年5月25日實施的
二是子女三周歲以內,若子女年齡超過3歲,則不符合申請條件,也無法要求公司給予育兒假。對于符合育兒假條件的員工,需要準備子女的戶口本、出生證明等資料,并向用人單位提交并申請育兒假,待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后,即可正常享受育兒假。
目前只是規定了符合政策的職工能夠依法享受育兒假,但未規定對沒有休育兒假的職工有相應補償,所以育兒假需要在當年休完,不能延續至下一年,若當年未休,則育兒假作廢不作補償。
現如今,為鼓勵生育各項政策層出不窮,近日,西藏自治區、浙江省杭州市、湖南省永州市、遼寧省沈陽市等多地為三孩家庭發放補助等。同時,為了增加大家親自陪伴時間,部分地區就育兒假作出了調整,下面整理了2023年熱門省份育兒假政策,可供大家參考。
由此可見,不同地區育兒政策有所出入,建議最好以實際為準。如,針對部分省市的干部職工來說,其育兒假會有所增加。同時,在孩子未滿14歲之前,還能準予每年報銷一次探親的往返交通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