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31個省份產假新規:浙江
現目前我國二胎三胎政策的全面實施,未來適應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形勢,在2021年年底的時候,各個城市都開始修訂生育條例,只為積極的鼓勵生育,減少生育所到來的各種壓力。其中浙江省在2021年11月25日的時候,在省13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正式通過了新修訂的關于《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這一條例的通過就代表著浙江省生育福利提高了,下面是具體的規定。
2022年浙江省產假新標
準條例中明確的指出了,為了更好的保障在職女性員工的權利和身心健康,在原有國家規定98天基礎產假上,生育一胎的合法夫妻可以延長60天的產假,生育二胎、三胎的合法夫妻,可以享受延長90天的產假。所以說現目前浙江省生育一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58天的產假,生育二胎、三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88天的產假。
而且還明確的規定了,在產婦休產假期間,男方還享有15天的陪產假,這樣可以更好的照顧產婦和小寶寶。而在子女未滿3周歲之前,用人單位還需要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的的育兒假。當然育兒假不能與產假和陪產假一起休,但是如果經單位同意的話,也是可以的,這個就需要和單位進行協商。
這一生育福利的實施,真的是減少了很多的生育負擔,因為在休產檢、陪產假、育兒假期間,都是帶薪休假的,當然具體待遇計算方式是不一樣的。但是很明確的規定的,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的方式克扣和降薪。
關于產假、陪產假、育兒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假:如果是參與了生育險的女性,在產后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的,但不享受工資。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為:女職工生育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產假天數÷30天。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例如: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陪產假:在女性休產假期間男方享有15天的陪產假,其中是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陪產假是可以一次性休,也可以多次使用,但累計不超過15天。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獎金等都是照常發放的,不能降薪或者是克扣。
育兒假: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計算,子女未滿3周歲,夫妻雙方均是享有15天育兒假的,夫妻雙方每年享受的育兒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