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反復種植失敗的原因有哪些?
試管嬰兒技術成功的評估指標是活產率,高質量的實現標準包括單胎、足月、活產、健康、安全和舒適。反復種植失敗也是一種不良生殖結局,和復發性流產一樣,存在復雜而模糊的病因機制,其中遺傳學問題是需要考慮的因素。
反復種植失敗(RIF)是IVF過程中最棘手的問題之一。種植失敗的定義為:胚胎移植后,≥5周B超未見孕囊。反復種植失敗的定義存在較多的版本和爭議,依據IVF/ICSI周期數和移植的高評分胚胎數而定。近年來單胚胎移植和單囊胚移植策略的變化,將影響這個定義。因此近期建議將2個連續的IVF、ICSI或FET周期之后,累計移植的胚胎數卵裂期不少于4枚,囊胚不少于2枚作為標準。
RIF的原因,理論上可以有:
1、胚胎缺陷;
2、子宮內膜容受性低下;
3、多因素效應。
反復種植失敗和復發性流產可能是一個連續過程的不同階段,共成為“反復生育失敗”,治療的觀念和途徑相同,所以在缺少好的研究模型的情況下,可以用復發性流產的病因來推理反復種植失敗的原理。胚胎的遺傳性缺陷是RIF的重要原因。
RIF的研究中對子宮內膜的因素非常重視,其中許多與血栓形成傾向、內膜局部免疫學改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有關的因素,實際上仍然是遺傳學問題。包括V因子Leiden基因突變,亞甲基四氫葉酸還原酶(MTHFR)基因變異,凝血酶原基因突變,抗凝血酶基因突變,蛋白C和蛋白S缺陷,以及NK免疫球蛋白樣受體基因多態性與HLA-C基因型變異,成為RIF的潛在原因。
所以對于反復種植失敗的患者,建議在下次移植前先到生殖免疫科進行全面的檢查,排查原因進行針對性治療再進入下一個移植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