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歲幼童被父親抱摔死亡案后續,男子已被警方逮捕!
這幾天大家議論紛紛的“陜西寶雞2歲半幼童遭父親抱摔事件”后續來了,警方目前已將涉事的劉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以下整理前后細節。
兩歲半幼童棗父親抱摔
8月24日,陜西寶雞金臺區檢察院已對抱摔兒子致死男子劉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此次事件發生于8月19日,起因是劉某與女友因爭奪兒子撫養問題發生爭執,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涉事小區畫面
警方透露生父摔死2歲幼童案細節,警方稱,事發時馮某異常害怕,加上她行動不便,不敢上前阻止劉某,只能拍視頻留證據報警。
涉事的劉某脾氣暴躁,今年62歲,在認識馮某前就已結婚。孩子是馮某與劉某婚外同居時所懷,在二人分手后出生。馮某今年43歲,曾因癔癥精神病住院治療。
抱摔兒子男子因故意傷害罪被批捕
網友也評論:“不是不配為父母,是根本不配為人,多大的人了,做出這種事”。也有孩子的網友說:“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人,看見這種真的特別揪心,做為一個父親真的太殘忍了,所有惡毒的話都形容不了這個男人。”
生父摔死幼童案前后時間點
18月19日,男子劉某和女子馮某因爭奪非婚生兒子撫養權發生爭執,酒后的劉某一怒之下多次將孩子舉過頭頂摔至沙發上,導致孩子昏迷; 28月21日,被摔的幼童,嚴重腦損傷,送醫后未能搶救過來。 38月24日,陜西寶雞金臺區檢察院對抱摔兒子致死男子劉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可以看來并非增歲就是成長,有些人雖然活到60多歲,心智依然不成熟。期待能依法受到嚴懲,任何身份都不該是違法犯罪的“保護傘”,犯罪就是犯罪,即便披上“父親”的外衣,依然是犯罪。
從報道來看,檢察院是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的,但我覺得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似乎定為故意殺人更為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