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身亡補貼最新政策,父母滿49歲可每月領補助金
在我國計劃生育期間,為響應相關政策,很多家庭都只生一個孩子,但是,現實生活中卻有不少獨生子女因意外事故去世的情況,會對這種情況,我國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就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經濟扶助、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社會關懷活動等做了相關規定。現在,獨生子女身亡補貼不僅有一次性撫慰金,父母滿49歲還可以每月領補助金。
獨生子女身亡國家提供養老保障
獨生子女身亡補貼項目主要有一次性撫慰金、失獨家庭扶助金、再生育醫療費用三大版塊。獨生子女身亡后給于一次性撫慰金,父母年滿49歲可申領失獨家庭扶助金,同時,國家鼓勵有條件家庭再生育,再生育也有相關補貼。
失獨再生育有國家補貼
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失獨家庭一次性補助金統一調整為城鄉一個標準,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資金來源渠道和發放方式不變。
一次性撫慰金發放標準:
1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每戶發放10000元一次性撫慰金; 2獨生子女死亡的離異獨生子女父母,雙方均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對雙方分別發放一次性撫慰金5000元(含一方再婚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另一方未再婚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3獨生子女死亡的離異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另一方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僅發給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一方一次性撫慰金,標準為10000元; 4獨生子女死亡的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按戶發給另一方一次性撫慰金10000元。對于失獨家庭,國家規定有特別扶助金,各地政策標準不盡相同,主要跟經濟發展水平有關,就整體情況來看,近幾年,各省市失獨家庭補助政策也在不斷完善,補貼金額在逐步上調。
失獨家庭享受養老補貼
福建夏門
女方未達49周歲的“失獨”家庭,在其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前,由區、街財政給予每人每月共500元的扶助,加上市給予的扶助金500元,共1000元;女方已滿49周歲的“失獨”家庭,則在每人每月享受市、區財政共500元扶助的基礎上,由街道財政每人每月增發500元扶助金。也就是說,所有“失獨”家庭每人每月可領1000元的扶助金(夫妻兩人共領2000元),直至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
山東臨沂
根據臨沂市政府下發《關于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將臨沂市失獨家庭父母特別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城鄉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對失獨家庭未再生育的,給予一次性救助1萬元;對不滿18周歲的計劃生育孤兒家庭給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對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按照傷殘等級分別給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4000元、3000元,以上所需資金提高部分和一次性救助由縣級財政承擔。
山東獨生子女死亡未再育一次性發10000元
江蘇南京
2016年起,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特別扶助對象的扶助金標準每月將上漲200元,由此前每人每月400元、500元分別提高至每人每月600元、700元。
不少家庭在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后,都有強烈的再生育意愿,這部分人群在接受宮內節育器取出、輸卵(精)管復通等手術服務時全部免費,同時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孕產婦按規定給予住院分娩補助。部分地區對確需實施試管嬰兒輔助生殖技術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一次性撫慰金的領取,需要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并如實填寫《獨生子女死亡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撫慰金發放對象申報表》,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縣級衛生計生部門進行資格確認。
獨生子女身亡補貼需年滿49周歲
根據《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女方滿足年滿49周歲、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現無存活子女的條件,可申請失獨扶助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登記辦理。
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離婚證、獨生子女光榮證或者戶口所在地社區開具的獨生子女證明材料、獨生子女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各地發放一次撫慰金與失獨家庭扶助金的時間各不相同,地方人口計生部門每年對失獨對象進行審核,及時將特別扶助對象個案信息提供給代理發放機構,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在8月31日前將專項資金劃入代理發放機構,代理發放機構應在收到專項資金后3個工作日內將專項資金一次性劃撥到特別扶助對象個人儲蓄賬戶。
失獨扶助金最遲年底到位
省級代理發放機構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特別扶助金發放情況等相關信息資料報送省級人口計生部門,并會同人口計生部門輸入管理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