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育兒假期2023年新規定解讀,莆田這些人新增10天
根據福建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來看,各地區包括莆田,規定在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的育兒假,且在育兒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都不變,不影響晉升。支持用人單位與職工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這也是為了促進中國生育率,給生娃減輕負擔。
育兒假期間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
早在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就出臺了關于育兒假的相關規定,只要是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子女沒有滿三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都有10天的育兒假。當然福建育兒假除了這些規定外,針對不同地區其政策也不同,具體如下。
1、福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的育兒假和婚假、產假、照顧假一樣,在福建省范圍內,屬于法定假期,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是法律,福建省內任何單位、組織、個人均應自覺遵守,如果違法,司法部門將追究責任。
2、廈門市
在福建廈門市的夫婦想要享受育兒假,那么就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另一個是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
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能享受育兒假
3、莆田市
福建莆田一般享受育兒假的對象是合法締結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但從理論上來說,即使是離婚,就算一方未取得撫養權,但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依然存在,也可以享有育兒假。
4、三明市
福建三明市的夫妻在離婚之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那么理論上其就喪失了育兒假的前提條件,原則上在人民法院依法恢復探望之前,不應當再享有育兒假。
5、泉州市
福建泉州市育兒假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因此具備合法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只要收養的子女未滿三周歲,也享有育兒假。
福建育兒假規定是每年10天,并未對次數進行規定,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在《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問題解答中明確,育兒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即選擇權在于勞動者,當然,用人單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里面進行規定或與勞動者協商確定。
福建育兒假每年10天
而這個每年的界定是指夫妻雙方每年(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計算)各享受十天育兒假,也就是說不是按照自然年度計算,而是按照子女年齡計算。
另外,福建省并未規定育兒假可以進行折算,同時,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其官網的“主任信箱”欄目也明確了這一觀點,只要孩子未滿三周歲即可以休育兒假,當然,如果距離一、二、三周歲生日還不到10天,那也只能按照實際天數休假了。
現如今,為鼓勵生育各項政策層出不窮,近日,西藏自治區、浙江省杭州市、湖南省永州市、遼寧省沈陽市等多地為三孩家庭發放補助等。同時,為了增加大家親自陪伴時間,部分地區就育兒假作出了調整,下面整理了2023年熱門省份育兒假政策,可供大家參考。
由此可見,不同地區育兒政策有所出入,建議最好以實際為準。如,針對部分省市的干部職工來說,其育兒假會有所增加。同時,在孩子未滿14歲之前,還能準予每年報銷一次探親的往返交通費等。